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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湾双创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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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7 17:02:57【关闭本页

招标公告

前湾双创园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编号:XQB192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湾双创园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19-330292-41-03-810525,招标人为宁波东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小微园区项目,占地面积约130亩,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包括十七幢标准化工业厂房(四幢高层,十三幢多层)、一幢综合楼、一幢门卫、一幢食堂。项目总投资约:5.1亿元,建筑安装费用约:3.76亿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

招标范围:所有投标人根据概念性方案进行实施性方案设计投标,中标人中标后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设计内容: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完成项目涉及到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含简装)、结构设计(含节点深化)、机电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消防、幕墙、智能化、室外附属及管线综合、景观绿化、室外道路、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若有要求)、太阳能、光伏、海绵城市、抗震支架、配套设备基础及管沟的设计工作以及标识导视的设计配合工作)及配套设施设计等所有专业及专项的设计,业主提供的概念性方案供参考,在复核规划条件书的前提下经济指标可优化调整。

4.总周期及质量要求

总周期:45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及概算)及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范、主管部门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2 项目主设计师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提供20197月至20199月份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5.3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

5.4 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5.5 201610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5.6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115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交纳招标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6.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3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6.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1115日下午16:30时。(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B19225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号: 384470965652

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191115日(含)前办理。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11209 30分;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0室)。

8.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他说明

9.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9.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东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宁波杭州湾新区                          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鹿东、石祥法                                   

         话:         13819882265                       话:0574-83888563/15824517879                

  真: /                                                 真:0574-874888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